1、确定专门的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员,并同实验室签订《贵州省植物生理与发育调控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委托管理协议书》,该负责人负责仪器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培训等。
2、每台大型精密仪器必须配有操作说明,便于使用者操作。所有人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程序使用仪器。
3、所有大型精密仪器的技术资料只能在仪器室内阅读,一律不外借,任何人不得携带出室外。
4、原则上,所有大型精密仪器应由仪器管理员亲自操作。在仪器管理员确认使用者已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后,可授权使用者单独操作大型精密仪器。未经仪器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大型精密仪器。
5、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仪器管理员责任制度。仪器管理员应做到:
(1)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线路,定期对仪器主要技术指标做检测,及时保养,排除仪器故障,消除隐患;
(2)严禁仪器带故障工作,严防损毁仪器设备,确保仪器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有故障应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或请公司工程师进行维修;
(3)每月填写《仪器维护记录表》,建立仪器维修与维护档案;
(4)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实验室主任报告仪器使用情况及设备性能,以及各课题组当年使用的详细情况;
(5)做好室内清洁防尘工作,保障良好工作环境,防止设备故障。每次实验完成后实验人员必须立即打扫卫生,不得拖延。
(6)对大型精密仪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损坏负有连带责任。
6、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使用预约制度。使用者在使用大型精密仪器前,需先预约登记,填写《贵州省植物生理与发育调控重点实验室仪器使用预约登记表》,然后根据预约时间使用精密仪器。
7、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使用登记制度。仪器管理员或使用者在使用精密仪器前后都必须检查仪器清洁卫生和运行情况,如实记录,并填写使用仪器的相关数据。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仪器管理员。凡不填写《大型精密仪器使用记录本》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
8、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使用收费制度。所有使用大型精密仪器的课题均要收费。原则上,大型精密仪器按上机时间进行计费。